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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09年度东莞市重点科技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东发改[2009]28号

点击:1404 日期:2009-02-11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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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办、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我市重点科技项目的组织工作,提高组织重点科技项目的水平,争取我市更多的重点科技项目能够得到国家和省科技专项立项支持。现决定面向全市各级科技部门和单位征集2009年度重大科技专项和粤港招标专项申报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有关精神,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我市产业优化升级和社会进步。
      原则:
      1.围绕中心。结合全省科技“十一五”规划有关目标、部署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
      2.突出重点。结合省、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当前实施的重大科技专项、粤港招标东莞专项,突出重点,实行有限目标,集中投入。
      3.体现特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科技发展的特色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需要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
      二、项目指南建议内容
      重点科技专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重大科技专项
继续实施“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创新药物筛选评价”“产业共性技术”三大专项计划。“节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主要围绕《广东省节能减排科技行动计划》中提出的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项目建议。“创新药物筛选评价”主要围绕我省组建的“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有关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集成资源研制一批重大新药提出建议。“产业共性技术”可针对我省和我市支柱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出一批对产业影响大,技术水平高,投入需要大,目前制约我省相关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项目。
      2.粤港招标东莞专项
      结合科技发展规划,在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中,提出各重点产业领域中能够带动产业技术水平提高和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和成果产业化应用推广项目。
      各单位提出的项目建议要充分利用产业技术路线图的原理和方法,重点凝练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并充分集成省内外优质科技资源,实现产学研联动和科技合作。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请于2009年2月25日前将有关指南建议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科汇总。
联系人:何建忠 22831334 13332603335
      电子邮箱:Kejijugxk@dg.gov.cn 传真:22831325
        附件.doc:1、重点科技专项项目建议征集表.
                     2、2009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电子文档可在东莞市科技局网站下载(http://www.dgstb.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dgkj/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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