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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税咨询热点问题2012年8月

点击:1125 日期:2012-08-21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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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税咨询热点问题20128
. 问:您好!按最新规定,防伪税控设备及其系统维护费可抵扣增值税,请问所抵扣的增值税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答:你司的防伪税控设备及其系统维护费属于成本费用而非收入,所以不需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得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问:我司取得“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请问是否像运输发票一样,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970号)第二条规定,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 问:我公司4月份有一张出口退税专用联在7月9号预审时显示还有9天过期,当时因未收到这张出口退税专用联,故在免抵退系统内未做收齐,到8月9日预审时显示这张退税联已过期21天了.那在8月份做7月份免抵退报表时在免抵退系统内做了单证收齐,这张出口退税联会不会变成视同内销征税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因此,你公司今年4月份出口的货物劳务,在8月份做了单证收齐的,不会视同内销征税。
 
4. 问:我想请问新政策法规中,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的第(二)项,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主营业务成本×(投入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请问这些主营业务成本、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生产成本是当月所有产品的吗?还是指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的呢?
答:应为视同内销征税出口货物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和生产成本。
 
5. 问: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个体户五金店是核定征收的,之前核定了每个月5000块,现在有客户要求要发票!我能申请购买吗?那是不是开5000以内就不用缴税!超过部分就得缴税呢?如果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答:我省增值税起征点自2011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低于起征点不用缴纳税款。首次领购发票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
   《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文书编号:221131,可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发票专用章印模
(3)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机关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核定你司适用的发票票种、面额后,发给《发票领购簿》,你凭《发票领购簿》到办税服务厅的发票发售窗口领购发票。谢谢!
详情请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办税程序->发票管理->纳税人票种核定,了解相关内容。
 
6. 问:我司地址由莞城区变为麻涌镇,股东、法人都变更了,那么国税需要怎么变更?
答:请办理跨县(区)迁移和税务登记变更,详情请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办税程序->税务登记->查阅纳税人跨县(区)迁出、纳税人跨县(区)迁入、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的相关事项。
 
7.  问:请问通用机打发票5月23日到期,但现在还未核销的话该怎么办理啊?
答:(1)你可以网上核销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纳税人持已验旧的发票存根联及《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到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发票查验、税款稽核、购买新发票.à汇总查询,打印成功验旧的《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à相隔一段时间,网上查询是否验旧成功à(2)网上核销,请打开并登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发票管理】模块→找到【普通发票验旧】项目-通过文件导入发票数据
(3)前台核销,持发票存根联,手工填制《发票存根联汇总单》(从“下载中心”下载)、录有开票数据的U盘,发票领购簿等资料到前台办理发票验旧手续。
(4)如不属于使用网上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要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开通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权限。
 
8. 问: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现申请注销,如果无法偿还的负债要转为清算所得的话,则剩余资产不足以缴税,如何才能办理税务注销?
答: 企业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时,确实无法偿付的负债应作为企业的收入计入收入总额计算清算所得。若企业无能力缴纳税款形成欠税时,应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问: 您好!请问在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液体挥发是属于正常损失还是非正常损失?
答: 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损耗,比如说由于计量的精确度问题、气体挥发、液体渗漏等原因造成的货物的实存数与账面不符,这些都是合理损耗;非正常损失主要强调的是人员的过失和自然灾害,比如由于仓库管理人员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天灾等。你司运输过程中液体自然挥发产生的损耗应属于正常损失,但应对自然挥发的损耗范围进行说明。
 
10. 问:您好!我公司是外商投资企业,现购入土地自建厂房,合同注明土地使权为60年,但村委会没有开具发票,请问,我司所每年分摊土地费用可税前扣除吗?
答: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凭发票(属于财政拍卖土地的应取得非税收入票据)、支付的税费的凭证等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依据,并按税法规定进行摊销和税前扣除。若你司没有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的话,则无形资产摊销的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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