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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税咨询热点问题2012年4月

点击:1836 日期:2012-06-19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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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请问根据国税发[2005]199号,单证备案指:出口关单、装箱明细、运输单据。其中《海关进出境载货清单》可否复印未经海关盖章的载货清单作备案?因海关改变作业流程后,再复印海关盖章后的载货清单就很不方便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4号)规定,只要企业备案的《海关进出境载货清单》是国税发[2005]199号规定的含义,可不需要海关签章。

    2. 问:贸易方式为“进料料件退换”的出口报关单,是否需要打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
    答:进料料件退换出口的不需要开具出口发票,但应冲减对应的料件。

    3. 问:我公司是进出口公司,从生产企业买货,支付了货款,取得了增值税发票,并已认证,生产企业已抄报税,但由于工厂倒闭导致无法激税,请问此种情况是否影响我公司申报退税或涉及我公司补税?
    答:首先,按国税发〔2004〕64号及国税函〔2007〕1150号文规定,外贸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申报期限内收齐有关出口退税申报资料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如出口货物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按国税发〔2006〕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其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供货企业存在下列疑点之一的,退税部门对出口企业核查也存在明显疑点的,暂缓办理出口退税,待复函税务机关再次复函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出口退税:
    1.供货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至复函日止仍欠缴增值税的,或被调查商品为消费税应税货物仍欠消费税税款的,且欠缴税款大于等于应退税款;
    2.经税务机关实地核查,供货企业查无下落,导致复函税务机关无法核实有关情况;
    3.供货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之前3个月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该企业未接受核查。因此,对于你司的这种情况,建议你司先行收齐有关出口退(免)税申报资料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税部门则根据《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出口业务进行核查,再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处理。

    4. 问:请问会议费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税前扣除?需要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答: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且能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会议费证明材料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5. 问:我司取得的“认证后失控发票”,因供应商逃逸未缴纳税款,已经进行了进项税额转出,请问计入成本费用的这种“认证后失控发票”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6. 问:请问一下,工程作业在地税开具发票时带征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承担,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7. 问:3月21日我在网上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26号还没结果之后我又重复上传,至今还查不到任何结果,请问是什么回事?系统问题吗?现在我们分局又不受理上门认证业务,我该怎样处理?
    答:如果多次多月提交都未能通过认证的情况,请联系所属分局重新生成新密钥导入企业电子申报系统再试。

    8. 问:税务局通知我们需要上传会计报表,可是在网站下载了软件PDF安装和报表填入数字之后,无法上传且提示“当前PDF版本过期,请及时从网站下载最新版本,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我们下载的是最新版本啊,为什么还有这样提示?
    答:请卸载旧版本重新下载安装。详细请阅读操作说明。

    9.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金额为20元的发票吗?(匿名用户咨询)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最高限额内开具,没有最低开票限额的规定。

    10.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2年2月7号颁布的财税[2012]15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请问:向正欣科技2012年购买的税控设备,包括电脑及打印机\扫描仪可否全额抵扣,汇款给航天信息2012年维护费336元可否全额抵扣,另2012年购买税控系统1416元也可否全额抵扣,谢谢!
    答: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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