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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积极协助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点击:1119 日期:2010-07-02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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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民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民营企业更积极开展对外经贸往来业务,外交部已将民营企业人员纳入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范围。6月25日上午,市外事侨务局市、市中小企业局在东莞富盈酒店共同举办了我市民营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推介会暨授卡仪式。外交部领事司签证处副处长黄振宇、广东省外事办副巡视员郑永驹、市外事局局长蒋小莺、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黄怡等领导出席了活动。来自各镇街分管外事工作的领导,经贸办、民营办主任,各镇商会和企业代表等250多人参加活动。会上,各位领导分别致辞,外交部黄振宇副处长为我市首批成功申请APEC商务旅行卡的三位民营企业家授卡。
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为加强对企业服务,正在积极协助会员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家进行申请和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目前已接到10多名优秀民营企业家的APEC商务旅行卡的委托申办要求,有关资料已递交到审批部门进行审核。


相关链接:APEC商务旅行卡
     APEC商务旅行卡,即“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系经过各APEC经济体国家批准,由APEC范围内各经济体的相关商务人员持有,可直接出入各APEC经济体的旅行证件。该卡相当于3年有效多次签证,持卡人凭旅行卡及有效护照便可出入相关经济体。
    目前,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经济体,除俄罗斯外,组织内其余20个经济体都已加入旅行卡计划。
    中国内地人员持用APEC商务卡可随时多次前往墨西哥、澳大利亚、新西兰、文莱、印度尼西亚、韩国、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日本、新加坡、越南、智利、秘鲁、巴布亚新几内亚等15国,无须办理签证,每次在一国停留可长达2个月,并享有各国出入境专门通道快速通关的礼遇。根据外交部规定,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仍按现行办法办理入出境,不适用该卡。美国、加拿大为APEC的过渡性成员暂不实施。
我国于2003年11月实施旅行卡计划,2007年扩大到为民企、2009年再扩大到为国企人员办理旅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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