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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税咨询热点问题2013年4月

点击:1068 日期:2013-05-29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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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我司是外资企业 ,今年分配税后利润2000万元人民币,根据银行当天汇率6.3折算,应汇出美元317万汇出境外(我司账面有美元,直接用美元汇出境外了),由于我司采用集团标准汇率6.0记账,所以在账面上这317万就按6.0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1902万,这样等于账面还有98万的差额,请问,这个差额如何处理?如果当作汇兑收益计入财务费用,是否可以免交所得税?还是一直挂在应付股利,2年后作为不用支付的款项转入收益?还是有其他处理方法?
答:(1)如果你司分配利润时分配的是人民币,应用人民币记账,不存在汇兑损益问题。(2)如你司在汇出美元时选择以自有美元汇出,相当于你司代股东向自己购汇,而你司自己卖出美元。你司卖出美元时产生的汇兑收益,应作为其他收入计入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3)你司的会计处理有误,请咨询财政局后调整账务处理。
 
2.  问:请问外籍人员的房租和子女教育费是否可列支为福利费,在税前扣除?
答:企业支付的外籍人员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应计入职工福利费项目,并按税法的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 问:请问宿舍和饭堂的折旧费应放到管理费用直接税前扣除,还是放到福利费按比例扣除?
答: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如集体宿舍和职工饭堂等发生的折旧费应该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4. 问: 现在网上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底下多了一栏“累计销售额”,这该怎么填?是单单指截止此票为止已代开专用发票累计额?还是包括已开普票金额?
答:“累计销售额”指截至申请代开该发票时企业当月累计销售额,包括当月已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已开具普通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及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
 
5. 问:本公司属于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主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企业形象策划,舞台灯光设计等,本月收到客户的设计图纸,而我公司并没有参与设计与发布,纯碎喷画打印,请问此笔喷画收入要不要缴纳文化建设税?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86号)第一条: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而“设计服务”不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所以文印晒图的收入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6. 问:黄单已收齐,现在因海关的进出口权已注销,导致无法在电子口岸报送信息,此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  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应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增值税免税。如果未按规定申报免税,应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货物劳务的电子信息是出口退(免)税凭证之一,你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收齐电子信息的,应按规定申报增值税免税。如果未按规定申报免税,应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消费税。
对于在海关的进出口权已注销,能否回复报送信息问题,应向海关咨询。
 
7. 问: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设备,后以"退运货物"方式出口 ,在税务上要做哪些操作?
答:以“退运货物”方式退回进口设备的,应向主管海关部门办理有关退运手续,不可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8. 问: 办理了免抵退税登记证就可以直接出口,申报?生产企业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办理退税,大概要多久?退税环节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收款和付款要怎么操作?
答:(1)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已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2)对于企业当月申报产生的应退税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次月可给予办理退税。
(3)企业收到出口退税款后,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9. 问:我们公司由于审计需要,要去税局开具年度纳税证明,我想咨询一下,开具年度纳税证明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去税局?
答: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已在国税分局登记备案的人员)亲自到税务部门查询的,提供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委托经办人查询的,则提供经办人(即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上述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委托经办人办理的委托授权书。
三、申请单位自行在东莞市国家税务局信息网的[下载中心]—[文书表格]栏内下载打印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
四、申请表填写要求
申请单位需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查询申请表》内以下9项内容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一)“申请单位(个人)”、“被查询纳税人名称(姓名)”,这2项填写企业名称。
(二)申请单位(个人)电话”,填写企业联系电话。
(三)“查询人(代理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这2项填写亲自到税务部门查询的人员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签章”,由申请单位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已在国税分局登记备案的人员)签章。
(五)“被查询纳税人识别号码(身份证号码)”,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六)“查询内容”和“查询结果的用途”按实际情况填写。
 
10.问: 我司的基本户发生变更,旧账户变为一般户,需要在税局办理那些手续?
答:请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 ,并填报《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变更手续。详情请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办税程序->税务登记->查阅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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