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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税咨询热点问题2013年6月

点击:1094 日期:2013-06-25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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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我想咨询一下我公司人员出差拜访境外客户发生的一系列费用:如机票款、住宿费、餐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取得境外消费票据的,这部分费用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真实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于你司的上述支出,应提供相关资料判断是否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真实合理的支出。2.凭证方面,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但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正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并经税务机关审核后认可后方可在税前扣除。
 
2. 问:我公司自办职工食堂,食堂有员工三人,2012年公司全部工资支出380万元,其中食堂人员工资15万元,其他福利费支出25万元;请问职工福利费等三项经费的计提基数分别是多少,380万还是365万?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3第22行“工资薪金支出”一栏填380万元还是365万元?第23行“职工福利费支出”一栏填25万元还是40万元?
答: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列入职工福利费计算扣除。税法上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因此,职工食堂人员工资不列入你司工资薪金总额,不作为三费计算基数,直接填入职工福利费相关栏次。
 
 
3. 问:我司一外籍员工由于到退休年龄,公司没为他买基本社会保险,但有为他买商业医疗保险,这算是补充医疗保险吗?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如为从事高危工种职工投保的工伤保险、为因公出差的职工按次投保的航空意外险)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因此,你司为该外籍员工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属于补充医疗保险)。
 
4. 问:我司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从事海上、陆路、国际货运代理,是小规模纳税人。由于我司在中国境内有外币结算(同行代收海运费,会以美金等外币退回),现在税局核定给我司的发票是《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一式三联(存根,发票联,记账联)。在中国境内支付外币时,付款方银行需要收款方的税务发票,故我司该购买哪种发票才能解决此事宜?
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只设置三联,分别是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没有相应的购付汇联(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42号公告提及 “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第四联用作购付汇联”),需要使用购付汇联次的企业,可暂时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代替。
 
5. 问:本店的发票用完了,26日进行网上验旧,在一次录入后保存不了数据。网页提示超时,要重新登录。连续四五次都是这样,如何验旧?
答:是因为录入发票量多,时间过长造成的网络超时。如果你录入发票数量较多,建议你登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下载中心”下载《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先将发票开票数据录入此系统,再产生导出数据通过网上验旧系统导入数据就不会出现超时的情况。在《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请按以下步骤将数据录入系统:系统设置→购买发票录入→发票数据录入→一次录入→二次录入→两次录入对碰→数据导出。使用《广东国税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完整版,将数据导入网上验旧,就不会超时了。
 
6. 问:个体工商户,第一次购买发票需要什么手续和文件,非法人来购买的话,是否需要委托书,现在东莞是否还可以购买手写发票,可以选择购买的发票种类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首次领购发票请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
《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文书编号:221131,可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发票专用章印模
(3)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机关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核定你司适用的发票票种、面额后,发给《发票领购簿》,你凭《发票领购簿》到办税服务厅的发票发售窗口领购发票。详情请登陆东莞国税信息网->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办税程序->发票管理->纳税人票种核定,了解相关内容。公司法人可委托公司的办税员购买发票,公司要出示委托证明,东莞目前使用的手写发票有《广东省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7. 问:变压器能否作进项税抵扣,然后相关的电缆能否作进项税抵扣?
答:根据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由于变压器属于电气设备,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用于变压器的电缆应视为电气设备的组成部分,也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8. 问: 本公司上月开出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名字开错,后来重新开了一张正确的,但是当时忘记作废那个错误的,本月已经报税,请问应该要怎么处理,是不是直接在防伪开票系统直接开负数就可以?
答:请自行开具负数发票。
 
9. 问:待认证数据文件解密错,所指的意思是什么出现错误?
答:该错误通常是认证数据文件有误,请重新生成认证文件再上传,如仍出现相同错误提示,请到所属分局前台重新下载密钥。
 
10.问:在网上认证发票,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只查到‘发票认证状态查询’中显示‘完成处理’,但没有以往那样显示多少份通过,或者认证相符与否,像这情况该怎么解决?
答:没有查询到认证结果代表认证未通过,可以到所属国税分局前台进行再查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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