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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国税咨询热点问题2013年8月

点击:1112 日期:2013-08-19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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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我司2012年向境外投资方借入一笔五年期外债,年利息3.72%,合同约定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在2012年按权责发生制按月计提利息费用,并未支付出去,该笔利息费用能否在2012年税前扣除?还是要等到实际支付的时候才能税前扣除?
答:已发生尚未支付但能准确确定金额的预提费用可以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在税前扣除。你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的已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真实合理的利息费用,且在汇算清缴前已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但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仍未支付的,不得继续预提,年度申报时应将超过付款期未支付的部分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支付时再按实扣除。
 
2. 问:我司是广告公司,交通局通知我们要拆除高速公路的广告牌,然后财政局补偿了5万元给我司,请问这个补偿款要交所得税吗?
答: 补偿款应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同时拆除资产发生的损失可在税前申报扣除。
 
 
3. 问:我司主要是销售、设计动漫产品,这个月收到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组委会给我司的奖励金,请问这奖励金要不要纳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1)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如果你司取得的奖励金不符合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确认条件的话,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你司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 问:请问公司销售、配送农场蔬菜是否免税,若免税的话是免什么税?具体免税的申请资料是什么?
答: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申请免税时请向主管税务分局提交《增值税减免税备案表》(见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7号)。
 
5. 问:我司是一家营改增的企业,现阅读财税[2013]37号文中,附件2中提到原增值税一肌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想请问一下,对于营改增企业购买自用的小汽车能否抵扣?小汽车日常的维修费用能否抵扣?
答:从2013年8月1日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
 
6. 问:根据2013年30号文第三项,如果收回率低于70%的话,是否要提供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答:如收汇率低于70%,该出口企业当年5月至次年4月申报的退(免)税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提供出口收汇凭证等有关资料。
 
7. 问: 我是一家外贸公司,有一批货物已报关出口,但客户因质量问题拒付货款,同样我司也以质量问题向供货商拒付该批货物的货款,导致该批货物无货款来往,请问该批货物是否要征税?
答:按照《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1号第十五条第三点规定,该笔业务有可能暂缓办理出口退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24号及2013年12号公告规定,如你司已收齐有关出口退税申报凭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先行申报出口退税或免税申报,如至出口退税或免税申报期限止仍未收齐有关申报凭证的,则该笔出口业务将要进行征税申报。
 
8. 问: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此日期是指什么日期?
答:退(免)税申报期限是指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9. 问:我是个体工商户,要怎么申请仟位发票和怎么交税?
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发票专用章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我市对于初次申请领购发票的,原则上只供应百位发票而且控制在1个月内的使用量,之后,如果使用发票比较规范且无发票违章记录的可放宽到不超过3个月的使用量。若纳税人因生产经营需要增加发票种类或使用数量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和审核手续。如果临时取得超出已领购发票开具限额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不管有无收入,每月都应该按照实际经营额进行申报。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申报经营额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即应缴增值税税额为零。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按全额纳税。
 
10.问:营转增后,公共汽车的定额发票在国税如何核销?
答:(1)请登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下载中心下载《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为有效使用该系统开具发票,请你同时下载操作说明书。(2)定额发票在“一次录入”和“二次录入”模块分别录入之后,在“两次录入对碰模块”对碰,再在"查询统计和数据导出"中导出开票数据。(3)网上核销,请打开并登录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发票管理】模块→找到【普通发票验旧】项目→通过文件导入发票数据。相隔一段时间,网上查询是否验旧成功→汇总查询,打印成功验旧的《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纳税人持已验旧的发票存根联及《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到税务机关前台进行发票查验、税款稽核、购买新发票。(4)如未开通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权限纳税人要先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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