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最新资讯

企业风采

更多

税务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专栏

东莞国税咨询热点问题2014年2月

点击:1316 日期:2014-02-07 选择字号:
分享到:
1. 问:您好!我司采购机电配件,对方售后服务所涉及的商品维修费和人工费能否确认为商品成本?
答:机电配件售后服务所涉及的维修费和人工费等应在发生当期作为费用扣除,不应计入机电配件的成本。
 
2. 问:您好!A公司和B公司二个独立核算企业,在赶货期间互相派人员支援,A公司派遣人员支援B公司工资收入计入A公司营业收入,支付给B公司派遣人员工资计入A公司营业外支出,支援人员工资在各自公司个税中已申报,收入和支出是否需向税局备案,支出是否能税前列支,会计核算是否合理?
答:(1)A、B公司相互出借员工,属于劳务出租行为,应按独立交易原则收取收入。双方签订的合同符合应独立交易原则,并按规定申报劳务出租收入,相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上述收入申报和成本费用支出的扣除不需备案,但应留存资料备查。
 
3. 问:请问:在天和商场购物,是否15日后就不可以开具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 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因此,天和商场在收取你的款项后,应及时向其开具发票。消费者为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应在付款后,及时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天和商场以过了十五天后不开具发票的做法,欠缺法律依据。
 
4. 问:请问:怎样注册?因为我按国税登记证的资料注册,一直提示法人代表与资料不相符。。 然后怎么登记资料? 然后在哪里开3%的发票?
答:(一)网上登记
纳税人无需自行注册网上办税大厅,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已由系统自动注册,需要进行代开发票网上预录入操作的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使用,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纳税人识别号。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纳税等办税业务的纳税人,请在网上办税大厅点击“补打申请表”,打印并携带《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分局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到主管分局前台申请开通。
(二)国税分局前台开通
纳税人需携带《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分局网上办税注册申请表》、税务登记证副本和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主管国税分局办税大厅,由国税分局核对有关资料后开通网上办税业务,即可进行网上办税。
(三)个体双定户暂不需网上申报纳税。
(四)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所需资料如下:(一)纳税人应提供主表:
《纳税人票种核定申请审批表》(文书编号:221131,可从东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2.需报送的资料
(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2)发票专用章印模
 
5. 问:一般贸易类型的内资出口企业需要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生产企业)吗?
答:一般贸易的内资出口企业应按照2012年第24号公告规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以下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1)外贸 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6. 问:请问退税率为零视同内销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款第1点规定,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7. 问:你好,我公司购买了一台小汽车,用于公司员工出差,请问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吗?
答:从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均可抵扣,但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除外。如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主管税务分局。
 
 
8. 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年度纸质报送资料包括哪些报表?
答:(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5)《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收抵减情况表);
(6)《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7)《销售货物、扣税凭证明细》;
(8)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9)《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以上第1、2、3、5、6、7项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报资料。第4、9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必报资料。第8项为发生代扣代缴业务的必报资料,其他一般纳税人不需填写。
 
 
9.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在税企通验旧?
答:(1)点击“预约”按钮,进入“办税预约”功能界面;(2)点击“发票验旧”,进入发票验旧功能;(3)点击“税控发票提取”按钮,输入抄税月份,点击查询,查询需要验旧的发票记录;(4)选择需要验旧的发票记录,点击“确认验旧”(5)验旧完成后打印验旧汇总单。
 
 
10.问:增值税税控设备购置及维护费可全额抵减增值税,在报税时如何申报,还需提交什么资料申请?
答: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申报抵减税款的,应在抵减税款当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分局报送《二项费用抵减税款情况表》及二项费用发票复印件,申报操作疑问请咨询正欣公司:22023599.

评论信息

暂无留言!
发表评论
姓名:
内容:
验证码: 点击换一个 看不清?

1.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发表攻击性言论。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产品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4.不支持HTML代码且留言要通过审核后才会显示,请勿恶意留言。